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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工智能研究院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6-22 11:14:52 文章作者:本站编辑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充分发挥实践导师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现组织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的信息申报及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来自企业行业,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学术行为端正,遵纪守法。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实践导师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技术人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技术人员,或博士毕业并在重要行业或大中型技术企业工作三年以上的技术骨干人员,或硕士毕业并在大中型企业和重要行业中担任五年及以上部门负责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3.熟悉行业发展前沿动态,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4.能提供专业学位研究生从事实践活动的实践场所,确保研究生完成相关的实践活动。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实践导师应具有承担或参与重大、重点项目的经验。

5.原则上不得为髙校教职人员。

二、征集程序

(一)申报推荐

请有意向的申报者填写以下材料于6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tjiang@iai.ustc.edu.cn

1.《实践导师所在单位审核意见》(附件1,加盖所在单位人事公章)。

2.《导师简况表》(附件2,Word电子版,将发布在研究院官网)

3.《实践导师汇总表》(附件3)

4.导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扫描件、最高学历毕业证扫描件。

(二)审核认定

研究院从基本条件、专业水平、工作经历、职业经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导师资格认定。

(三)结果公示

对通过导师资格认定人员在研究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纳入研究院导师资源库,根据科研团队(平台)实际需求匹配企业导师开展专业实践工作,纳入导师资源库的导师根据研究院安排自愿参加合作高校专业实践指导活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391682

工作邮箱:tjiang@iai.u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