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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人才安居--2020年政策常见问题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09-19 11:40:56 文章作者:本站编辑
1. 人才安居政策项目有哪些类型?
重点产业企业高校毕业生人才(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的人才安居项目有住房租赁补贴、免费租房及购房资格等;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的人才安居项目有住房租赁补贴、免费租房、购房补贴、购房资格及稳岗补贴等。
目前平台已开通住房租赁补贴,其他功能将尽快上线。
2. 申请人才安居相关项目有哪些前提条件?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免费承租人才公寓或国有租赁企业托管的房屋的用户需要先访问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或“合肥租房”APP,完成住房租赁合同备案,详见问题3。申请购房补贴的需要先访问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完成高层次人才认定,详见问题4。
3. 如何进行住房租赁合同备案?
详见通知公告-住房租赁合同简易备案流程。
4. 如何进行高层次人才认定?
5. 在重点产业企业工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第三方公司缴纳。是否可以申请?
不可以申请。根据政策规定,申请人必须在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工作,申请人工作单位是否为重点产业企业是根据申请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判断。
6. 高校毕业生办理申请时,重点人才安居平台提示工作单位不是重点产业企业怎么处理?
申请人工作单位是否为重点产业企业是根据申请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判断,若平台提示工作单位不是重点产业企业,请确认本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名称之后,在“企业目录”功能内查询该企业是否为重点产业企业。对于不在重点产业企业缴纳社保的申请人,依据政策规定,将无法申请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安居相关项目。
7. 如何获知工作单位是否为重点产业企业?
可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人才安居,在首页“企业目录”内查询重点产业企业名单。
8. 已确认社保缴纳单位为重点产业企业,且在“企业目录”内也查询到该重点产业企业,大数据核验仍然提示“就职单位不为重点产业企业”?
请企业HR人员拨打技术支持热线19956580735核对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核对清楚后联系相关部门更正。
9. 企业应如何申报重点产业企业?
重点产业企业目录由合肥市重点产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请在“服务热线”页面根据企业所在产业咨询对应主管部门。
10. 重点产业企业的更新
重点产业企业目录根据合肥市重点产业各主管部门的认定结果,不定时进行更新。
11. 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已经办理成功,为何在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安居平台内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仍然提示“未查询到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信息”?
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数据同步到重点产业人才安居平台还需要1-3个工作日,请您稍后再试。租赁截止日前,租赁合同信息有误或租赁合同信息发生变更的,请先注销原备案合同,再重新备案;租赁期满后,系统会自动注销原备案合同,如有需要请重新备案。
12. 填写银行账户时是否一定要使用系统推荐的银行?
不一定,申请人可以使用本人名下的任意银行卡。若使用非推荐的银行账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时属于跨行转账,可能会延迟补贴到账时间,强烈建议您使用系统推荐的银行账户。
13. 对于未成功的申请是否需要撤回?
未成功的申请不需要撤回,单次申请不通过不影响申请人重新申请。
14. 如何申请免费承租人才公寓或国有租赁企业托管的房屋?
申请免费承租人才公寓或国有租赁企业托管的房屋请点击“住房租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公示通过之后,申请人可在个人中心内打印免费租房证明至人才公寓管理部门或国有租赁公司咨询办理免费租住手续。
15. 资助对象应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政策规定,以下人才可申请人才安居项目,具体的:
l 高层次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工作。
2.根据我市人才分类认定文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D类及以上)。
3.申请免费租住人才公寓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2020年10月1日及以后来肥重点产业企业工作。
l 高校毕业生人才(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工作。
2.2020年10月1日及以后来肥工作,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在肥无参保记录。
3.非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人员。
重点产业企业库另行制定。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工作的,可视同2020年10月1日以后来我市工作人员。
16. 申请免费租住人才公寓或国有住房租赁公司托管的房屋有哪些其他条件?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
17.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有哪些其他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
2.租赁住房的,须通过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18. 申请购房补贴有哪些其他条件?
1. 2020年10月1日后购买自住住房且购房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含预购商品住房)。
2.2020年10月1日至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不动产转让记录。
3.应在商品住房网签或存量住房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后6个月内申请购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人才免费租住人才公寓或国有住房租赁公司托管的房屋,与申领住房租赁补贴、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在安居期限内,申请人可申请调剂选择免费租住或申领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之月起,自行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或不再免费提供租赁住房。
19. 申请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1)个人信息完善。申请人注册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实名账号,登录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安居平台,首先请通过“个人信息完善”功能填写个人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及银行卡等信息,并签订婚姻状况、住房等情况的承诺书,授权查询个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的委托书。
(2)申请。申请人根据个人自身情况申请对应的补贴项目,平台自动比对验证学历、住房、社保、纳税等信息,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提交至企业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反馈到申请提交界面,由申请人核实补充,系统信息以各相关部门提供数据信息为准,如申请人发现系统反馈信息有误,可向相关信息提供部门提出修改申请,相关部门在接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修正等工作。
(3)企业审核。企业对申请人的人才劳动关系、个人信息等进行核实确认,审核通过的提交至待公示。
(4)公示。每月上旬,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将上月通过审核的拟补贴人员名单及补贴金额在平台首页及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审核公示有异议的,反馈至相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核。
(5)兑现。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每月下旬将符合条件人员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免费承租人才公寓或国有租赁企业托管的房屋,由人才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按照文件规定标准,将住房租赁补贴按季度拨付至人才公寓管理单位或国有住房租赁企业。购房补贴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6)续发。人才劳动关系、个人信息等由所在企业每月上旬审核确认,通过企业审核后平台自动比对验证申请人住房等信息变化情况,符合条件的,直接续发住房租赁补贴或继续免费提供租赁住房。
20. 申请人诚信申报说明
依据政策规定,申请人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及时更新婚姻及家庭成员情况,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相应的征信系统,将申请人相关违规信息在有关媒体上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单位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经核实存在协助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纳入征信系统,三年内不得申报人才项目,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1. 住房租赁补贴可以线下办理申请吗?
不可以。住房租赁补贴全程实行线上自助办理,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hf.ahzwfw.gov.cn)-注册-合肥分厅-人才安居服务通道办理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或通过“皖事通”APP-合肥分厅-就业创业-人才安居(或合肥分厅搜索栏输入人才安居)办理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22. 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时间如何界定?
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指2020年10月1日及之后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23. 在肥无自有住房”如何界定?
在肥无自有住房是指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申请人婚姻状况和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情况,采取“诚信承诺制”。
24. 新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如何界定?
新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为2020年10月1日及以后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并新登记参保的(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在肥无参保记录的,视同新登记参保)。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工作的,可视同2020年10月1日以后来我市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我市重点产业企业人员不在政策范围内。
25. 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时,如何判断租住社会住房居住?
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在市区租赁住房的,以在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为标准。
26. 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时,实际租房租金低于文件规定标准时,是否需要就低发放?
不就低,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发放。
27. 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先免费租住人才公寓、国有租赁公司房源或享受租房补贴,后申请购房补贴,免交的房租或享受的住房租赁补贴是否需要在购房补贴中扣除?
不扣除,按文件规定的标准发放。符合条件的人才免费租住人才公寓或国有住房租赁公司托管的房屋,与申领住房租赁补贴、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在安居期限内,申请人可申请调剂选择免费租住或申领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之月起,自行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或不再免费提供租赁住房。
28. 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期间,人才层次和人才学历提高后,补贴标准是否相应提高,发放时间怎么计算?
实时提高至相应标准,发放时间累计计算。
29. 住房租赁补贴是由哪个单位发放?
住房租赁补贴经申请、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补贴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当月下旬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咨询热线路径:人才安居首页-服务热线-补贴公示发放部门)。
30. 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的流程一般是多长时间?我要等多久才能拿到补贴?
正常情况下,当月申请并经所在企业核实确认符合条件的,次月初由所在企业纳税地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审核结果在人才安居平台上发布,并在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下旬发放补贴。因申请人个人主观原因造成住房租赁补贴无法发放的,不再予以补发。
31. 平台提示我的养老保险等信息有问题,我该去哪里查询处理?
如申请人发现系统反馈信息有误,可根据平台提示信息向相关信息提供部门提出修改申请(如:养老保险是人社部门),相关部门在接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修正等工作。
32. 已申请并符合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补贴续发如何办理?
补贴续发无需申请人办理手续。人才安居平台每月自动比对验证申请人住房等信息变化情况,人才劳动关系、学历等由所在企业每月上旬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直接续发住房租赁补贴。因申请人养老保险状态异常、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到期等情况,不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时,自当月起停发住房租赁补贴,待重新符合条件时可重新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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