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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7-16 10:37:52 文章作者:本站编辑
通知链接:http://gxq.hefei.gov.cn/tzgg/18069707.html
园区各单位:
根据《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见》(合发〔2017〕17号)和《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合人才〔2019〕6号)等精神,为做好我区2021年度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1年度合肥市领军人才项目分为“创新型”和“创业型”,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其中一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创新型领军人才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知名金融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引进时未全职来我市工作,或者在我市工作不超过3年。入选后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4、除上述三条外,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依托重点创新项目引进的申报人,需在重点创新项目涉及的相关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者在国内外承担过与重点创新项目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2)依托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引进的申报人,需具有较高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在国内外获得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3)依托企业(含金融机构)引进的申报人,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掌握产品研发、技术升级、工艺革新等关键技能;或者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业绩优良,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二)创业型领军人才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国内先进,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
3、有创业经验并曾任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股权不低于20%,1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
5、引进时未全职来我市工作。或者,来我市工作时间不超过6年(2015年1月1日后来我市),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即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创办企业,并于2020年1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企业已正式投产并有营销收入。
优先支持所办企业在肥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大的,或已有社会资本注入的创业人才。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2021年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书》(附件2或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书》”),并按照《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清单及说明》(附件5)提供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1、纸质材料:①参照附件5制作附件材料目录,并将《申报书》、附件目录和附件证明材料一并装订。使用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封面用白色铜版纸,总页码数不超过100,附件材料需骑缝加盖申报单位公章;②《2020年度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人选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人选简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单独提供;
2、电子材料:①《申报书》Word文件和签字盖章后PDF扫描件;②附件证明材料PDF扫描件;③《申报人选简表》Word文件;④《2020年度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人选汇总表》(附件4)Excel文件;⑤2寸免冠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分辨率413*626以上,文件大小2M以下)。
上述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并刻录光盘报送。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其中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材料名称”(如“张X申报书”、“张X附件”、“张X简表”、“张X照片”)等。
三、注意事项
1、坚持以用为本,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我市急需紧缺、能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要求,但须出具情况说明,并提供破格申报材料。
从海外引进的人才,用人单位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审看工作合同,确保必备条款和负面清单符合规定要求。
2、已在我市入选“万人计划”“特支计划”、“庐州英才”等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计划人员不纳入申报范围。在管理期内的其他市级以上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不纳入申报范围。
3、有意向来肥全职工作的,也可依托意向落地单位申报此次市领军人才项目。
4、申报表格内容应和附件证明材料须内容一致、真实完整,申报人重要工作经历和来肥时间节点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和申报单位今后的申报资格。
5、申报材料应完整、清晰可见,杜绝空项、漏项、文字图片模糊不清等现象。提供的材料中如有中文以外语种的,须同时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件(申报人代表性论著除外)。
四、报送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13日下午17:30前,将上述相关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1221室。
此前已按相关申报通知要求(上一轮申报通知链接http://gxq.hefei.gov.cn/tzgg/18043637.html)完成材料报送的,此次无需重复申报。
联系人:洪唯,0551-65312374。
附件1:2021年度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人选简表.doc
附件2:2021年度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书(创新类).doc
附件3:2021年度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书(创业人才).doc
附件4: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人选汇总表.xls
附件5: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及说明.doc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