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

关于开展省科技厅2023年度自然科研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08-21 15:39:39

研究院科研团队及平台员工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省科技厅2023年度自然科研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省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科技情报咨询、科研管理、科技服务、技术经纪、科研实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通知》(皖科智〔2019〕2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科研实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通知》(皖科智〔2019〕20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科智〔20226号),申报自然科研系列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和自然科研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省科技厅负责全省自然科研系列、自然科研实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未组建中、初级评委会的或者申报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以经市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省科技厅中评会代为评审。中央驻皖单位或外省驻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社厅专技处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

二、申报程序

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网通办。

申请评审程序申报人员(劳动关系在研究院的人员需在系统内选择研究院为工作单位,劳动关系在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安徽有限公司的人员需在系统内选择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安徽有限公司为工作单位)进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业绩资料(在登录界面自行下载操作指南)。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从系统中自行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双面打印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并完成缴费。

)申请认定程序。申请认定人员(劳动关系在研究院人员)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安徽省自然科研(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连同《委托评审函》2023年度申报认定自然科研(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一并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并完成缴费。(表格及数量要求详见附件)

时间要求

1. 评审申请。请申报人员于9月3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劳动关系在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安徽有限公司的申报人员需额外将个人申报材料发送至组织与人力资源办公室审核,如发送电子版则发送至jinshan@iai.ustc.edu.cn,如为纸质版则送至未来中心1202),研究院对申报人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报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随后组织与人力资源办公室通知申报人员将签字盖章后的相关材料取回,科技厅线下窗口集中接收纸质材料及缴费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 日,逾期不再受理。

2. 认定申请。请认定申请人员根据材料清单(附件1)准备认定材料,于9月4日17:00前,将职称认定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jinshan@iai.ustc.edu.cn)审核。收到审核无误回复邮件后请于9月8日17:30之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组织与人力资源办公室(未来中心1202办公室)。随后组织与人力资源办公室通知申请人员将签字盖章后的相关材料取回,科技厅线下窗口集中接收纸质材料及缴费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 日,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区3楼302室(省科技厅窗口,电话:0551-62999806

三、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2023年度全省自然科研系列、自然科研实验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符合省自然科研系列、自然科研实验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3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申报人员在准备材料和相关单位审核把关时注意:

一)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的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申报人员,其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2023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以印发考核结果的文件为准)。

二)关于继续教育。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要求,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9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可根据研究领域自行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

三)关于面试答辩。申报晋升研究员、正高级实验师资格和直接(破格)晋升研究员、副研究员、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由省科技厅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业绩情况。其中,破格申报职称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交省科技厅初审后,统一提交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方能参加面试答辩。

四)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关于职称认定。除硕士研究生可初次认定初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可初次认定中级职称外,其他自然科研系列、自然科研实验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以考代评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评审取得中初级职称。认定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且专业一致或相近。

六)关于论文著作要求。论文、论著的内容与申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同时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论文复制比查询报告(可以使用维普网、万方数据、中国知网等学术领域认可度高的论文数据库网站提供的检测服务平台进行重复率检测),论文、论著的复制比不得超过30%。

四、有关要求

一)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

三)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市科技局、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围绕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五、评审收费

按皖价费〔2005〕72 号文件执行(高级每人 300 元;中级每人 160 元;初级每人 100 元)。申报晋升研究员、正高级实验师资格和直接(破格)晋升研究员、副研究员、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额外缴纳面试答辩评审费用(每人 100 元)。

 

通知链接

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743671.html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391675

联系邮箱:jinshan@iai.ustc.edu.cn

 

 

组织与人力资源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0. 申报材料清单.doc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x

2.安徽省自然科研(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docx

3.2023年度申报认定自然科研(实验)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docx

分享本文

版权所有 ©2020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089号,邮政编码:230026

皖ICP备05002528号-1 皖公网安备340111020015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