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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11-23 15:39:58 文章作者:本站编辑

 

院内各部门:

安徽省科技厅近日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通知详见http://kjt.ah.gov.cn/kjzx/tzgg/120688141.html。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坚持目标导向、系统部署、集中资源、协同创新,支持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承担项目。 

二、实施方式 

2022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设立三类专项,即技术攻关专项、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和揭榜挂帅专项。本批先行启动技术攻关专项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项目申报,揭榜挂帅专项启动另行通知。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由我省企业牵头申报。 

三、支持强度 

1.技术攻关专项项目,按照200万元/项、15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档给予支持。 

2.省财政资助经费可分期拨款,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超过57周岁的需由申报单位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非申报单位正式职工的需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且在项目实施期内,每年在项目承担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主持人年龄、工作单位、聘用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自然科学基金和各类后补助、奖励、股权债权投资等项目除外)。 

2.同一主持人不能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且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同一项目已获省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省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3.技术攻关专项项目应符合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绩效目标,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可考核性。 

4.项目由多个单位合作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五、项目推荐名额 

2022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专项除外)实行不限额推荐。 

六、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系统开放起始时间:2021年11月22日14:30,关闭时间:2021年12月22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推荐。归口管理单位于2022年1月9日17:30前完成系统审核推荐,1月12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一式两份)送(寄)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3.材料报送。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由各归口管理单位统一在公示后一周内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4.院内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17:30。 

 

联系人:李丹萍 

联系电话:62391686 

电子邮箱:lidanping@iai.ustc.edu.cn

 


附件: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x(1).docx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